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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未如期“体检” 阜阳市开出首张罚单

时间:2025-09-09 11:28:00

近日,记者从阜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颍东区市场监管局近期依法对某宾馆未按规定开展电梯定期自行检测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负责人表示,这是自《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电梯作为人民群众“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的高频使用特种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6月,颍东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宾馆使用的电梯未按规定开展定期自行检测,也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然而在后续复查中,该宾馆并未按要求改正,仍在继续使用涉案电梯。此行为违反了《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8月中旬,颍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据了解,《阜阳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已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依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不仅要定期提出电梯检验申请、开展电梯自行检测,还需对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和确认,并配合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同时将确认资料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等。其中明确规定,电梯使用单位若未按照规定开展电梯自行检测,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电梯,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全媒体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郭新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