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处罚是指针对一些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由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一种行政处罚模式。这种处罚方式通常适用于公民处以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简易处罚的程序包括:
当场作出处罚:
行政工作人员可以当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进行口头教育。
罚款缴纳:
当事人可以现场缴纳罚款或前往规定部门缴纳。如果对处罚情况有异议,可以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违法事实确凿:
简易处罚要求违法事实明确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处罚种类:
简易处罚可以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程序规定:
例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对警告和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简易处罚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