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认定夫妻分居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感情不和:
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其他客观原因如工作、学习或疾病等。
分开居住:
夫妻必须实际分开居住,不再共享家庭生活,包括不再同床共枕、同桌就餐等具有婚姻意义的共同生活。
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
连续性:
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不能是断断续续的。即使中途有和好的情况或共同居住,分居时间也要重新计算。
时间要求:
分居的时间要持续满两年,而不是累计满两年。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起算,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证据要求:
要证明分居,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分居协议》、《分居声明》、书信往来等,以证明分居的原因、时间和状态。
总结来说,法律上的分居标准强调的是夫妻感情不和、实际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义务、分居时间的连续性和满两年,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夫妻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