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承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股票代销
定义: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特点: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
股票包销
定义: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分类:
全额包销:承销商接受公司的全权委托,承担将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发售出去的职责。若向社会公众售出的数量少于公司委托发行的数量,则余额由承销商全部承购。
余额包销:承销商接受公司的委托,代理公司发行本次股票并承担购买全部认购股票发售余额的职责。在发售期满仍有未发售出去的股票的条件下,才认购这部分余额。
投标承购
定义: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投资银行通过投标方式承购证券。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
赞助推销
定义: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除代销外,还可以通过赞助推销的方式参与股票销售。这种方式下,证券经营机构会积极参与推广和销售股票,以降低发行风险。
这些承销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需求。发行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量、市场知名度、证券信用等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承销方式来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