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捕捞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禁止在特定区域捕捞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禁渔区
禁渔期内的所有水域
禁止使用禁用方法
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捕捞方法
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
禁止使用禁用渔具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如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
禁止特定捕捞行为
禁止以休闲垂钓为名利用活饵及其他方式变相捕捞
禁止利用船舶、竹筏、渔排及其他水上浮动设施入湖捕捞
禁止非法载客、拉客入湖捕捞或为入湖捕捞提供场地或便利条件
禁止在跨湖(河)桥梁、闸涵等危险区域捕捞
禁渔期内的限制
除合法的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需按照专项(特许)捕捞规定执行
其他相关规定
禁止在禁渔期内进行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禁止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这些禁令旨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