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的申请时间有以下规定:
提前申请时间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商标使用期限的十二个月前开始办理,但最晚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内,否则将无法办理商标续展。
宽展期
如果在商标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商标局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在宽展期内,商标权依然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商标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继续申请续展。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建议:
为了确保商标续展顺利进行,建议企业在商标有效期满前的6个月开始准备续展申请,并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提交续展申请,以免错过续展时间导致商标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