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去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迁出手续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若因离婚需要迁出,可由本人或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
迁入手续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开具户籍证明并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和身份证回原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凭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所需材料
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入地发给的《准予迁入证明》(收原件)。
本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结婚证等证件(根据具体迁出原因所需)。
办理地点
迁户口应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办理。
如果是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如果是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综上所述,迁户口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