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属于 承揽合同的一种。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具体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包括:
工程勘察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勘察费用。
工程设计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
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施工费用。
这些合同在性质上都是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目的,且工作任务是工程建设,不是一般的动产承揽。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在传统民法上被归类为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