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险的分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溢额分保
溢额分保是火险分保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分出人将其所承保的业务,以保额为基础,按照合同所订明的比例,一部分自留,一部份分给接受人,并按这同一比例分配保费和分摊赔款。
成数分保
成数分保也是比例合同分保的一种形式。分出人将其所承保的业务,以保额为基础,按照合同所订明的比例,一部分自留,一部份分给接受人,并按这同一比例分配保费和分摊赔款。成数合同分保主要适用于小公司、新公司和新业务,因为分出人与接受人的利益均等,是具有合伙经营性质的。
预约分保
预约分保方法大都是适用于火险和水险的比例分保。预约再保险分出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办理分保,这样有利于分出公司对超过合同限额的业务自动安排分保。预约分保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对再保险公司具有强制性,业务量一般较少,因此业务稳定性较差。
临时再保险
临时再保险是当有较大保额业务,超过合同规定的限额时,采用的一种分保方式。所支付的分保费,将按再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比例予以分摊。
超额赔款再保险
超额赔款再保险是按险位或事故超赔的方式进行分保,适用于火险和水险的比例分保业务。
这些分保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和风险情况选择使用,以达到分散风险、确保保险业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