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矫正”是指针对特定罪犯所实施的非监禁性刑罚执行方式,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对象。矫正的目的是通过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罪犯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具体而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司法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方式,通过在社区内进行矫正活动,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