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继承的发生以被继承人死亡和留有遗产等法律事实的存在为前提。这意味着继承不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发生,且必须存在可继承的遗产。
继承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必须是与被继承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人。例如,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通常是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
继承的客体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包括财产权和债务,但继承人在继承时通常只承担净资产,除非遗嘱中另有规定。
继承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继承涉及多个人的利益分配,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规范。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继承法,这些法律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继承的时间性。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开始,继承权的实现也需要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如被继承人的死亡或遗嘱的设立。
继承具有人身关系的基础。继承权通常基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血缘等关系来确定。
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在法定继承中,继承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成为既得权;在遗嘱继承中,需要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继承的基本框架,确保了继承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