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是指 持票人向承兑人或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行为。具体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票据,提示付款的要求和期限有所不同:
支票
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支票填写时,出票日期必须大写,数字写法要符合规范。
汇票
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电子商业汇票
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10日,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在票据到期前可以手动发起提示付款,票据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票交所自动进行提示付款业务处理,已提前结清的部分不再到期日当天自动发起提示付款。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票据交换系统
持票人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建议
及时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兑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以确保票据权利的实现。
了解不同票据类型:根据票据类型(如支票、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了解具体的提示付款要求和期限。
遵循银行规定:不同银行可能有不同的操作细节,持票人应遵循开户银行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