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休庭可以发生在以下几个阶段:
证据疑问调查阶段
当审判人员对案件中的证据存在疑问,并且无法给出合理解答时,可以宣布休庭,并对该证据进行调查。这是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案件的公正审理。
被告人陈述完毕阶段
在被告人完成陈述后,审判长会宣布休庭,以便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讨论和评议,并最终作出判决。
调解阶段
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可以在休庭后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以决定案件的下一步处理。
合议庭评议阶段
在开庭审理后,如果调解不成或需要进一步讨论、评估证据,合议庭应当休庭进行评议,以达成对案件的共识和判决。
其他情况
休庭还可以适用于其他情况,例如庭审时间过长需要中场休息,或者出现其他必须暂停庭审的情形。
总结来说,休庭可以发生在庭审的多个阶段,包括证据调查、被告人陈述、调解、合议庭评议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暂停庭审的情况。每次休庭后,审判长都会宣布“继续开庭”,以恢复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