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标和评标是 招标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具体定义如下:
议标
定义:议标,也称为谈判招标或限制性招标,是指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者的过程。招标人和投标商就标价、投标书的附加条件、补偿和保险等问题进行讨价还价的商议。通常,招标人不是在评标后就与投标人签约,而是要与投标人进行进一步的商议。
特点:议标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由于议标过程不公开,因此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操作步骤:
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商议。
达成协议。
违反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评标
定义:评标是开标后对合格的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然后选定中标单位的程序。评标过程通常在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依据招标单位制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特点:评标过程要求公正合理、详细,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对于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考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变化因素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操作步骤:
开标后,招标人对所有合格的投标书进行初步筛选。
对筛选后的投标书进行详细的技术和商务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评估各投标单位的优劣,最终选定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总结:
议标是一种通过谈判协商来确定中标者的过程,通常不公开进行,适用于大型或复杂项目,强调合作和沟通。
评标是开标后对投标书进行分析和比较的过程,目的是公正合理地选择中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