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需要以下证件和手续:
证件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手续
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建议
复婚手续和流程与初次结婚类似,但需要额外提供离婚证件。
双方当事人应确保所有证件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完成复婚登记。
复婚不需要支付额外费用,与登记结婚的程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