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群众婚姻登记需求,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庆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遵循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
(一)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3.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5.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改。
二、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
(一)离婚登记必备材料
离婚协议书----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当事人所需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
三、补领登记
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的程序进行。
1.当事人需要补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四、补办结婚证
1950年5月1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五、预约方式及办理地址
1.电话预约:18993423030
2.网上婚姻登记预约:当事人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
https://zwfw.gansu.gov.cn/)进入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区域→庆阳市庆城县→政务超市→县民政局→婚姻在线办理→个人用户注册、登录→婚姻登记预约平台→填写预约信息→确定预约成功。
3.甘快办手机APP进行预约:第一步:打开“甘快办”APP,从首页点击“更多”进入;第二步:在“婚育养老”分类中找到“婚姻登记预约”,点击进入;第三步:选择您想办理的业务,阅读相关预约服务须知后,填写相应的信息,点击“下一步”;第四步:选择登记机关、预约日期和预约时间后即可完成预约。
4.办理地点:
庆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
5.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庆城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0日

|编 辑:刘亚妮
|责 编:刘兴存
|监 制:常毅博 姚宏伟
|总监制:王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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