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野猪的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裁决。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案例判决结果:
乳源法院案例:
廖某等4名被告人因在农田私自架设电网欲电野猪,致使附近一名村民被电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另一起案例:
约朋友去电野猪,结果朋友死亡,男子获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贵州老汉案例:
为电死一头野猪,被判四年徒刑,外加罚款三万。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案例:
吴婆婆因电死3头野猪,被判犯非法狩猎罪,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070元。
茶陵县法院案例:
刘某因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和作案工具。
福建福鼎市法院案例:
张某益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建议:
电野猪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具体判决结果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