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选举应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具体计票流程如下:
秘密写票处:
选民在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可作出四种选择:投赞成票、投反对票、另选他人、弃权。
投票站点:
设立投票站点,选民在站点上选择支持的候选人,并将选票投入投票箱。
票数收集:
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打开投票箱,对选票进行统计。
票数汇总:
统计出的票数进行汇总。
票数公示:
选举委员会在公共场所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以便选民监督和了解选举结果。
监票人和计票人:
计票时应设有由村民推选的监票人和计票人,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性。
选举结果公布:
计票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有效票和无效票: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需获得过半数的选票才能当选,且必须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具备一定条件的村民为候选人。
委托投票:
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应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以上流程确保了村委会选举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