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的时间安排如下:
统一办理时间:
每年的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的时间。在此期间,残疾人可以随到随办,鉴定发证地点通常在县残联办公室。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办理残疾证的时间在 一个月之内可以完成。具体流程包括:
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办理。
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
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提供两寸彩色相片六张。
提供残疾类型等级证明。
审批时限:
需办理残疾人证的审批时限共计为30个工作日,不需办理残疾人证的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其他信息:
残疾证办理所需时间一般在2-3个月即可完成,主要经过申请、残疾评定、审核批准和发放存档等四个流程。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每年的4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前往当地残联办理残疾证,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按时领取证件。如有特殊情况,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残联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