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通常指的是在婚姻关系中,一方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非正常的情感或性关系,这些行为违背了婚姻中的忠诚和信任原则。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通奸:
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
同居:
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不以夫妻名义。
重婚:
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登记结婚。
情感出轨:
与配偶以外的人建立亲密的情感纽带,转移原本的亲密关系。
身体出轨:
与关系之外的人发生任何形式的性接触。
其他形式的出轨:
如频繁的通讯联系、手机不离手、避免身体接触、突然显得更加恩爱、讨论第三者话题、有了新的爱好、爱说谎等。
出轨行为在法律上可能导致离婚损害赔偿,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