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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哪些级别

时间:2025-01-13 00:21:38

我国法院体系主要划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

最高人民法院:

作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由自己审理的其他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高级人民法院:

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高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级人民法院:

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等。

基层人民法院:

最基础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第一审案件,通常设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等地方。基层人民法院的上级单位是中级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我国的法院体系分为四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确保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适用和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