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申诉的步骤如下:
拨打投诉电话
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这是劳动监察投诉专线。
提交投诉材料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包括:
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投诉人工商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并打印)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流水等)
证实公司侵害投诉人劳动权益的相关证据(如有)
现场填写的投诉书。
劳动仲裁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注意时效
申诉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建议:
在申请劳动申诉前,建议先与雇主进行充分沟通,尝试解决问题。
如果沟通无果,再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保留好所有沟通交流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诉讼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