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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四川丨严惩“小权微腐”

时间:2025-04-04 23:13:00

“蝇贪蚁腐”,其害如“虎”,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在宜宾市叙州区,就有这样两名“蝇贪”,他们不仅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还通过伪造资料,“蚂蚁搬家”式套取社区集体资金,将个人权力用到极致,其结局自然是沦为“阶下囚”。这俩人就是——赵场街道群力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罗勇,社区原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陈光华。

2024年5月,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赵场镇开展入户走访时,接到群众举报。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邓义权说道:“我们在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内容是罗勇和陈光华两名社区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收取老板和群众费用。”

接到举报后,叙州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罗勇、陈光华作为群力社区“一二把手”,2010年上半年,某开发商找到二人,希望他们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帮忙协调村民的赔偿、交地等方面事宜。开发商说道:“因为我承接的项目,在群力社区涉及土地,因为当时任务比较紧,时间紧任务也重,所以就想找陈光华和罗勇帮助协调一下,尽快地把这个事情推动起走,但是他们当时没有具体回复我,说是要下来以后再了解一下情况。”

过了几天,罗勇和陈光华主动联系这名开发商,说在群力社区的用地可以通过租地的形式来实施,即以租代征,相关用地工作他们都可以帮助协调落实。但话锋一转,两人又直白地提出,这项工作很辛苦,自己不可能白干,要求开发商给予50万元的“好处费”,并承诺为其在承接工程项目涉及用地上,帮助协调村民赔偿、交地等事宜。事后,两人各分得25万元。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群力社区原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陈光华说道:“有了机会来了,都想去沾点(利益),都想去占点,就是利益在当中作怪。”

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曦介绍道:“罗勇和陈光华一路打着利于工作开展的“旗号”,从收受小笔感谢费到公然索要辛苦费,从被动收受到主动索要,从解决问题到主动设置“关卡”,背弃群众,在贪腐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罗勇、陈光华等人在“吃”老板的同时,对群众的赔偿款也不放过。他们竟然从某村民的30万元赔偿款中收取了10万元,作为工作“辛苦费”。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群力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罗勇说道:“我们跟他协调了之后,他就还是觉得满意,满意就拿了一大笔钱给我们,10万块钱给我,当时还是很诧异,但是看到那么大坨钱,也就没有拒绝。看到这个钱太诱人了,所以说现在当然后悔,拿群众的这个钱,收群众的钱,是完全不对的。”

罗勇、陈光华二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家事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肆意索取,把权力当“生意”,富了自己,却辜负了人民。罗勇说道:“把这个(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变成捞钱的工具了,而且是只要有机会,都在进行谋取(利益)。”

此外,他们还伙同他人通过伪造资料,“蚂蚁搬家”式套取社区集体资金34万余元,以“卫生环境整治补贴”等名义进行私分和发放,严重损害了社区集体利益。宜宾市叙州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曦说道:“为了将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账目变得合法合规,他们只在形式上执行上级“三公开”要求,社区每季度以“整捆打包”的形式对外公示。因内容多,处理的账务、项目夹杂其中,群众和组织不会细看、细想。”

通过这种不及时有效的公示,让不合法变成了“合法”,村(社区)的“公示墙”“明白纸”变成了老百姓心中的“糊弄墙”“糊涂纸”。

经查,罗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9万余元,陈光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9万余元。罗勇忏悔道:“我对不起生我养我,用朴实道理教育我成长的父母,我对不起对我大力支持、帮助和关爱我们群力社区的党员和群众,我更对不起30年来培养我一天天成长起来的各级组织和领导。”

陈光华也忏悔道:“我辜负了领导,辜负了群众,当然更辜负了党,辜负了组织,我们是确确实实对不起。”

2024年6月,罗勇、陈光华被免除职务。2024年9月,罗勇、陈光华被开除党籍。2025年1月,叙州区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罗勇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陈光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