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在交税方面涉及多个税种,具体交税方法如下:
土地增值税
计算依据是增值额,分为四个级次,税率分别为30%、40%、50%和60%。
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情况下,营业税按差额的5.6%缴纳。
营业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分别按5%的税率缴纳。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税额的7%、5%或1%和3%缴纳。
印花税
权利许可证照(如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5元。
营业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产权转移数据(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所记载金额的0.5‰贴花。
购房合同按成交价全额的0.05%缴纳印花税。
契税
接受以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投资,按成交价格的3%至5%交纳契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交契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税率为25%。
企业将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作为投资,不征收营业税,但被投资企业需按商品房价格的4%缴纳契税。
个人所得税
主要涉及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取得红线图次月起,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定额税率计算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房产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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