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有多种途径和条件,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移民类别及其要求:
具有特别能力者(EB-1A和EB-2A)
学历证明:包括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工作经历证明:原雇主、同事的证明信,申请人的工资税单和述职报告。
杰出成就:申请人在其领域内取得过国际大奖,或者具备以下至少三个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
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身处高薪阶层(年薪至少10万美元)。
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磁带、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家庭团聚(FB类签证)
亲属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婚姻移民: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需要保持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婚姻生活,由夫妻两个人一起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申请。
投资移民(EB-5)
资产证明:申请人必须拥有一百万/五十万(特区移民方案)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投资金额: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