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才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学历证明;
3. 《个人简历表》;
4. 《单位推荐表》(如有单位推荐);
5. 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
6. 奖惩证明材料(如有);
7.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8. 由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认定文件或证书(如有);
9. 婚姻状况证明(如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
10. 子女随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关系证明等);
11.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
12. 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适用)。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的要求为准,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