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计证转移的流程如下:
提供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适用);
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
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办理程序及地点
持证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办理;
持证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区(县)财政部门办理。
具体步骤
填写调转登记表,可以在网上下载或到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
持会计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原会计从业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办理会计证转出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如90天内)携带会计证、调转登记表及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注意事项
每个地方需要的资料可能不同,建议提前打电话到当地财政局咨询;
如果当年还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可能需要先了解是否可以调转回来后再进行继续教育。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会计证的转移手续。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