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违建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特别是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这些部门负责违章建筑的认定与处理,以确保公共区域的安全与秩序。居民若发现楼道存在违建情况,可以向这些部门举报,由他们依法进行查处。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以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也处以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城建部门、规划局、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违建的查处工作。
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等地方管理机构也会参与违建的发现、上报和整改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多部门联动,如网格中心、城管执法中队、应急中心等,共同协作处理违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