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诉期限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起诉期限规定:
追诉时效期限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若二十年后认为仍有必要追诉,则需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
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机关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审判阶段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可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所述,刑事起诉期限从几个月到二十年不等,具体取决于犯罪的严重程度及案件的复杂程度。追诉时效期限是固定的,而审查起诉期限和审判期限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