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请所需的材料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和场景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行政申请材料:
行政许可
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格,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理由等。
申请说明:对申请事项进行说明,解释申请的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相关证明文件:根据申请事项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许可证、资格证书、土地证明等。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书:用黑色签字笔或墨水笔签字,日期统一填写提交申请书当天的日期。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
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关材料:如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许可、确认、处罚等行为的有关证照、决定书、通知书、批文、复函等。
证据材料: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复议法定条件、支持复议请求及申请书中所主张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送达地址确认书:当面申请的,可现场填写。
行政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土地行政登记
土地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常识监督
监督申请书:根据申请类型(民事、行政)准备相应份数,申请书后需加盖公章及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章。
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原件与复印件核对。
法院判决/裁定书复印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法院所有判决/裁定书复印件,需携带原件与复印件核对。
证据材料:需提供证据材料目录,并确保材料为原件复印件,不能为扫描件与照片打印件。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行政申请材料的示例,具体所需材料应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和场景进行详细咨询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