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补助通常需要盖以下章:
村委会章:
首先需要加盖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以证明申请人的居住地在贫困地区或符合贫困条件。
镇民政科章:
接着需要加盖镇上的民政科公章,进一步确认申请人的贫困状况和资格。
县(市)民政局章:
最后需要加盖县(市)民政局的公章,这是最高级别的公章,用于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贫困救助标准或享受民政救助政策。
总结起来,贫困补助需要盖的章包括:
村委会章
镇民政科章
县(市)民政局章
这些章的加盖顺序和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时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并严格按照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