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鉴定一般需要在 6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30天。具体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在特殊情形下,经过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批准,可以延长30天。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
若遇到特殊情况导致工伤认定无法按期完成审核,必须经过市级以上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才能适当延长三十日的期限。
工伤死亡认定的时间:
工伤致死的认定时间一般是一个月,若材料、手续齐全,通常在30日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就需要作出认定结果。
综合以上信息,工伤死亡鉴定通常在6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0天。建议在此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