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监护人的方法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
应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可以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办理。
申请监护人所需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被监护人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监护协议(包括监护人姓名、被监护人姓名、监护方式、期限等内容)
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等)
特殊情况下的申请方式
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通过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且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公职监护: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时,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
通过意定监护确定监护人:成年人可以通过意定监护确定监护人。
审批与颁发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将由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试或调查。
如果申请人符合监护人的条件,人民法院将颁发监护人证书,并授权其担任监护人职责。
建议:
在申请监护人时,应详细准备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
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应优先考虑其父母的意愿,如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再考虑其他亲属或相关组织的申请。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先通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进行咨询和评估,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