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收费标准主要基于车型和车辆总质量,具体标准如下:
按重量收费
10吨以下(含10吨)的车辆,按0.090元/吨公里的基本费率计算车辆通行费。
10吨至40吨(含40吨)的车辆,10吨以下部分按0.090元/吨公里的基本费率执行,10吨以上部分按0.06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3元/吨公里。
超过40吨的车辆,按40吨的车辆计收通行费。
按车型收费
已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载重货车按吨公里计征车辆通行费。
尚未安装计重设备的收费公路,对所有过往车辆按车型计征车辆通行费,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计收。
超限运输车辆
超限30%以内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
超限30%-100%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
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特定路段和特殊情况
在四车道高速收费路段行驶:0.45元/公里。
在六车道及以上高速收费路段行驶:0.6元/公里。
部分高速收费路段按标准车次收费,如通过某桥梁一次收费20元。
建议
货车司机在准备上高速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以便准确计算费用。
由于收费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路段而异,建议提前查询当地最新的收费标准。
对于超限车辆,务必了解超限部分的计重收费标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