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包括:
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
现有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不是专门针对医疗救助的立法,且原有的医疗救助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导致医疗救助在立法上缺乏统一性。
政策标准不统一:
民政、医保、卫生、残联等部门的相关政策存在不统一现象,这导致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和救助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叠交叉。
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群众对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的救助条件、救助标准和所需材料了解不足,导致办理过程中受阻或引发误解。
救助程序复杂,手续繁多:
救助对象多为中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表格填写困难,复杂程序往往导致救助时效性延长。
社会力量整合不够:
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救助方面做得不够,救助资源和需求信息对接不足。
筹资水平有限:
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主要依赖政府出资和社会集资,但由于财政预算有限,筹资水平无法满足重大疾病救助的需求。
大病保险起付线高:
部分群众因经济困难,在支付住院押金及治疗费用之外,可能需要承担医保外医疗费用,加之起付线较高,使得困难群众享受大病救助政策较为困难。
信息对接平台不足:
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够充分,导致救助资源和需求信息对接不及时,影响救助效果。
建议:
1. 加强医疗救助的立法工作,制定专门的医疗救助法律,统一政策标准。
2.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确保群众充分了解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
3. 简化救助程序,减少不必要的手续,提高救助时效性。
4. 整合社会力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医疗救助,建立救助资源和需求信息对接平台。
5. 增加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渠道,提高筹资水平,确保救助资金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6. 合理设定大病保险起付线,探索推行医前救助,减轻群众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