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逮捕的法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逮捕证的出示:
执行逮捕的人员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逮捕。
被逮捕人签字或按手印:
被逮捕人应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以确认逮捕。
逮捕后的讯问:
逮捕后,执行逮捕的机关应在24小时内对被逮捕人进行讯问。
通知家属:
除非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执行逮捕的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异地逮捕的通知:
如果是异地逮捕,执行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执行逮捕的时限: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
不批准逮捕的处理:
如果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应当说明理由,并在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下通知公安机关。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逮捕过程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对被逮捕人权利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