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生育报销的流程如下:
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女职工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录入计生信息系统。
围产保健检查
女职工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
在定点医院生育
在生产分娩时,需要带上医保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由医生填写手续费用告知单,本人必须要签字确认。生产分娩费用自费的部分由现金支付,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社保中心与医院结付。
产后报销
产后6个月内,持医保卡、身份证、出院小结、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社保局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领取报销费用。报销人需首先备好婚育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再前往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开具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生育保险联系单,然后在生产时由医院签字确认,最后在产后6个月内审领报销即可。
生育津贴申领
在本地生育的准妈妈们只需要出院时将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交给医院并正常划卡结算即可。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的次月,将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营养补助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在外地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当事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原始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补贴、生育营养补助的审核结付手续。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其生育津贴于产假期满的次月(办理时已产假已满的,于办理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建议: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选择合适的医院和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以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