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的最低分数根据不同方法有不同的规定:
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中,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权值 × 100。
低价优先法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商务标部分的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 = (基准价 / 最后报价) × 30。
均价优先法
以投标供应商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价格得分的评分办法一般是以投标供应商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然后高于平均价的,每高1%扣1分,低于平均价一定比例(a)内满分,低于这个比例,每低1%,扣0.5分。
综合以上几种方法,投标报价的最低分数可以总结如下:
在最低评标价法中,最低分数为0分(当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最低价时)。
在低价优先法中,最低分数为28分(当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得分小于等于28分时)。
在均价优先法中,最低分数取决于具体的比例a和平均价,但通常会有一个满分范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来确定投标报价的最低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