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如下:
起诉状及副本
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身份证明
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户籍证明;
被告为个人的,提供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原告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授权委托书
公民本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受委托人不是律师的,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起诉证据材料
包括一审提交的证据及可能的新证据。
起诉费证明
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新的证据材料
如果可以搜集到新的证据,要准备好新的证据材料。
答辩意见及证据原件
被告方律师需要准备好答辩意见和证据原件,并在开庭时携带委托书、公函以及律师证。
庭前准备
明确审理范围,固定上诉请求;
梳理案件事实,补强薄弱证据;
准备推翻一审判决的证据材料,及一审违法的规定。
时间限制
注意二审上诉的时间限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准备工作。
以上是二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建议详细列出并核对,以确保二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