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的交税时间主要依据其 销售、交付或进口的时间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销售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未对外销售,自用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进口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因此,鞭炮的交税时间可能是销售或交付的当天,也可能是进口当天,具体取决于鞭炮是已经销售、交付给他人使用,还是进口到国内。如果鞭炮是作为商品销售,那么交税时间应为销售款项收讫或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或者开具发票的当天。如果鞭炮是用于自用,则交税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若鞭炮是进口的,则交税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