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扶贫贷款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推荐表
申请人需要先到乡镇扶贫部门领取借款推荐表。
贷款证申请
拿到借款推荐表后,申请人应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证。
贷款申请
获得贷款证后,持贷款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贷款。
审核与合同签订
农村信用社在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要在信用社柜台签订贷款合同。
提供必要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及其复印件。
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抵押物(如果有)。
签订“担保与反担保合同”以及与贷款发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或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提交申请。
贷前调查
等待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和贷前调查。
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需要与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合同。
贷款发放
经办银行在审核所有资料并确认无误后,将发放贷款。
合同执行
借款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执行还款。
这些手续可能因地区和贷款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办理前咨询当地农村信用社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