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单位经办人员负责初审,并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
办理手续
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后,单位经办人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银行提取
单位经办人员持中心出具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
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办理转账支付。
提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离休或退休。
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材料通常包括: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
《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购买商品住房时)。
《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购买二手住房时)。
离休或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离休或退休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