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港澳通行证,全称为《往来港澳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的证件。它是由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的一种短期旅行证件,用于证明持证人的身份及允许其进入港澳地区。
通行证类型
个人旅游(G):适用于个人单独前往香港或澳门旅游。
团队旅游(L):适用于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前往香港或澳门旅游。
商务(S):适用于因商务活动前往香港或澳门。
探亲(T):适用于探望在香港或澳门的亲属。
培训(Y):适用于因培训目的前往香港或澳门。
就业(W):适用于在香港或澳门就业。
留学(X):适用于在香港或澳门就读。
其他(Q):适用于其他非公务活动的前往。
证件有效期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限分为一年、二年、五年不等。
申请方式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注意事项
持有港澳通行证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启程前往香港,还需要注意签注类型和有效期限。此外,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