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证明是指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患病导致的劳动能力减损,经过医院或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鉴定后得出的相关证明文件。该证明主要用于确认员工的伤情是否属于工伤,以及确定工伤的具体等级,以便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鉴定证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用人单位全称
2. 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 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 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 认定结论
6. 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 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工伤鉴定流程一般包括:
1. 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
2. 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 符合条件的,工伤部门会安排在专门的医院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
4. 必须向社保部门出示工伤认定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来获取相对应的伤残等级,再以此为依据下发给单位劳资人员,并根据鉴定结果来进行工伤赔偿。
通过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工伤鉴定证明为员工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其能够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