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单方面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的处分行为。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相对人赋予某种权利或资格的行为,如颁发许可证、执照等。
行政奖励:
行政机关对表现突出或做出特定贡献的相对人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如颁发奖金、荣誉称号等。
行政命令:
行政机关依法要求相对人必须做出某种行为或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命令,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
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对人依法给予的惩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
这些行政决定的特点是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通常不能及时做出。行政决定可以分为依职权作出的决定和依申请作出的决定,还可以分为羁束性行政决定和裁量性行政决定,以及附款行政决定和无附款行政决定等。
建议在具体实施行政决定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