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续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户口簿,如果暂住在居民家中,由户主带领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单位证明或房屋合同等相关材料,如果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或者水上船舶,由工作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后申领居住证。
如果居住在出租房屋,需要提供出租屋的房主携带的合同,带领到暂住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等)、就业就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服务机构以获取详细的续签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