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三胎的罚款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
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发现违法行为时男方和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特殊情况
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超生三胎的处理,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违反规定生育的,对夫妻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一个子女的,征收三千元至五千元;
超生两个以上子女的,征收六千元至一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河南省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处理。
建议:
如果计划生育三胎,建议先了解当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合法合规。
对于有编制的人员,还需特别注意遵守相关处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