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私人公司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公司名称核准
确定公司名称,并进行工商局查询,确保名称未被占用。
准备材料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提交申请
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
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后,领取营业执照。
刻制印章
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公司印章。
开立银行账户
到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及其他必要的账户。
其他手续(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办理税务登记。
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有特殊许可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或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