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是指 民法与商法的合称。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而商法则侧重于商事主体在市场交易中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保护,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具体区别如下:
调整的主体不同: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主要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律地位不同:
在民商合一的体制下,民法是商法的母法,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特别法。在民商分立的体制下,民法与商法是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体例,因此不存在独立的商法典,商法仅作为民法的特别法存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包括婚姻法、物权法、债权法、继承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等,而商法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
综上所述,民商法是一个包括民法和商法的广泛领域,旨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及商事主体在市场交易中的行为规范和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