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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发起设立

时间:2025-01-11 12:36:03

发起设立,也称为“同时设立”或“单纯设立”,是指 由发起人自行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这种方式下,公司的资本完全由发起人承担,不向外部公众募集资金。发起设立是欧洲大陆国家及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广泛采用的公司设立方法。

具体来说,发起设立有以下特点:

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

在发起设立中,所有股份(包括首期发行的股份)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没有外部投资者参与。

公司资本筹集范围有限:

由于股份认购者仅限于发起人,因此公司设立时的股东都是发起人,最初的董事和监事也只能从发起人中选出。

程序简便:

与募集设立相比,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因为它不需要进行公开募集,从而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适用公司类型:

发起设立不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不过,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资本规模通常较大,涉及更多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设立程序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综上所述,发起设立是一种由发起人全额认购股份以设立公司的方法,其优势在于程序简便且股东均为发起人,但局限性在于筹集资金的范围有限。